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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优品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4-03-15 11:00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优品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庆路1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4栋101

  法定代表人:王胜军

  经查,深圳市优品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员工吴林清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依法向吴林清家属先行支付916948.71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陆仟玖佰肆拾捌元柒角壹分),现依法追偿。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深社保(华)稽通〔2024〕D3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你(单位)职工吴林清,身份证号:510304196202******,于2021年11月22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深人社工认决字[2022]110000244号)。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家属支付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家属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4年1月18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家属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916948.71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陆仟玖佰肆拾捌元柒角壹分)。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916948.71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陆仟玖佰肆拾捌元柒角壹分)存入我局指定账户。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退回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龙华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御璟中心C座505,联系电话: 0755-28019365。

  若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可联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御璟中心C座505,联系电话:0755-28019365)。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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