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新日电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80360586G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官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6012419751217****
案件名称
深圳市新日电梯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案
决定书(通知书)名称
深圳市社会保险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深(市)社稽罚[2019]E02号
违法依据
用人单位弄虚作假,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
违法事实
弄虚作假,为1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该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应当处罚。
处罚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深圳市新日电梯有限公司弄虚作假,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行为,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罚款。
罚款金额
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年8月23日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2020年8月23日
处罚机关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300455766715H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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