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的文件规定,经审核,符合拟返还深圳市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第一批)的企业共6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企业参保辖区的社保分局失业科反映,市社保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深圳市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公示表(第一批)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7月23日
咨询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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