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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稽核(监察)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表

日期:2020-04-20 11:51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

名称

姓名

职务

主要职责和任务

深圳市社保局

市社保局负责人

吴登记

局  长

主持全市社保行政执法全面工作。

李阳武

副局长

分管全市社保稽核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稽核内控处负责人

李阳武

副局长(兼处长)

1.主持稽核处全面工作;

杨霖

副处长

1.协助处长稽核处行政执法工作;
2.制定、落实本单位稽核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或方案。

 

姚文胜

行政执法员

1.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保险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全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对相关工作数据进行汇总及总结分析;
2.制定办案规则、业务工作流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工作制度,并组织稽核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根据工作安排,跟踪、督办各分局的行政执法案件,对分局执法工作进行归口指导和监督检查;
4.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处理区属案件,牵头协调处理跨区、重大、敏感社会保险案件,直接查处下级稽核部门管辖的案件;
5.对分局提请处罚的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处罚;
6.负责社保稽核(监察)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相关工作;
7.对社保欠费追缴案件及社保行政处罚(处理)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在我局官方网站发布社保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9.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王丽梅

行政执法员

温伟

行政执法员

刘丽添

行政执法员

马路遥

行政执法员

敖小娴

行政执法员

吴阳

行政执法员

莫羽婕

行政执法员

深圳市社保局福田分局

分局负责人

王彤

局长

主持分局社保行政执法全面工作。

梁延柱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分局稽核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分局稽核科

王艳红

科长

主持稽核科行政执法工作。

曹玉莲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陈嘉雄

行政执法员

周晓霞

行政执法员

凌经纬

行政执法员

王凤

行政执法员

黄常智

行政执法员

文合权

行政执法员

吴礼莹

行政执法员

刘建平

行政执法员

林桂弘

行政执法员

陈瑞楷

行政执法员

深圳市社保局罗湖分局

分局负责人

王伟丽

局长

主持分局社保行政执法全面工作。

应杰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分局稽核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分局稽核科

陈楷

科  长

主持稽核科行政执法工作。

郭同恩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高露

行政执法员

 

 

深圳市社保局南山分局

分局负责人

龙义清

局  长

主持分局社保行政执法全面工作。

刘树辉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分局稽核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庄礼诚

副局长

分局稽核科

钟亮

科  长

主持稽核科行政执法工作。

郑伟标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中天

行政执法员

王燕华

行政执法员

李林

行政执法员

彭斯埃

行政执法员

邓锦华

行政执法员

西丽站

周祖琪

站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潘志明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蛇口站

陶克帆

站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樊蕊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李俊粦

行政执法员

 

深圳市社保局盐田分局

分局负责人

许锐城

局  长

主持分局社保行政执法全面工作。

冯力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分局稽核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分局稽核科

张慧

科  长

主持稽核科行政执法工作。

黄细红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梁家胜

行政执法员

 

深圳市社保局宝安分局

分局负责人

李锡权

局  长

主持分局社保行政执法全面工作。

梁云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分局稽核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分局稽核科

邓毅

科长

主持稽核科行政执法工作。

陈卓炎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福永站

邹正元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杨杰飞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杜志辉

行政执法员

 

 

沙井站

王云坤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陈航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李燚

行政执法员

石岩站

林健东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杨汉城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黄金城

行政执法员

徐汉平

行政执法员

松岗站

陈松强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张俊涛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王丰

行政执法员

 

西乡站

罗昌军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李峰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陈电霞

行政执法员

周明海

行政执法员

 

新安站

卜志琦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林锐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王郁

行政执法员

黎志辉

行政执法员

 

 

深圳市社保局龙岗分局

分局负责人

阳晓宏

局  长

主持分局社保行政执法全面工作。

夏达青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分局稽核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分局稽核科

刘蓉

科长

主持稽核科行政执法工作。

林煜春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练金宏

行政执法员

黄淑如

行政执法员

杨正中

行政执法员

赵予建

行政执法员

坂田站

唐建军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温海林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毛卫航

行政执法员

余理倩

行政执法员

 

布吉站

冯仲皓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程方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谢玉荣

行政执法员

 

横岗站

李杏芳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琚文彬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凌文钊

行政执法员

吕伟仪

行政执法员

 

龙城站

黎建亮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曾健媚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温儒良

行政执法员

 

龙岗站

于萍萍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曾柳思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蝶燕

行政执法员

王玉玲

行政执法员

 

南湾站

陈宇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肖雁灵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黄华

行政执法员

 

平湖站

康陆祥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陈耀权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钟自强

行政执法员

 

坪地站

梁满亮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刘长东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谢源

行政执法员

 

深圳市社保局光明分局

分局负责人

吴健平

局  长

主持分局社保行政执法全面工作。

龙润雄

一级行政执法员

协助局长分管分局稽核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分局稽核科

杨达焜

科  长

主持稽核科行政执法工作。

黄光林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陈伟平

行政执法员

 

深圳市社保局坪山分局

分局负责人

杜海鹏

局  长

主持分局社保行政执法全面工作。

欧大进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分局稽核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分局稽核科

谢浩雷

科  长

主持稽核科行政执法工作。

袁晶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深圳市社保局龙华分局

分局负责人

甘涛

局  长

主持分局社保行政执法全面工作。

刘助光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分局稽核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分局稽核科

封越良

科  长

主持稽核科行政执法工作。

李吟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立奎

行政执法员

 

龙华站

李广城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李中珊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许海霞

行政执法员

石宇

行政执法员

万霁

行政执法员

 

大浪站

叶志友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耿洁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周志伦

行政执法员

 

民治站

郑春梅

站  长

主持站社保行政执法工作。

田大想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韩雪

行政执法员

 

 

 

深圳市社保局大鹏分局

分局负责人

谢健

局长

主持分局社保行政执法全面工作。

何文渊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分局稽核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魏虹

副局长

分局稽核科

林静

科  长

主持稽核科行政执法工作。

曾九连

行政执法员

1.在规定的职能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社保稽核执法工作;
2.落实市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局稽核处;
3.对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依法处置辖区内社会保险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徐琳琳

行政执法员

何鹏翱

行政执法员

赵党锋

行政执法员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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