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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拟返还公示(第四批)

日期:2020-03-23 18:00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家、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目前,我局已完成28896家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报受理,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可边公示边审核。公示期为3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企业参保辖区的社保分局失业科提出复核,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因边公示边审核,本批次失业保险费返还结果以最终经过大数据比对通过审核的为准(企业可到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失业业务管理—>失业保险费返还结果中查询)。

  附件:深圳市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拟返还公示表(第四批)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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