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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华德深圳市社会保险稽核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1-12-02 18:12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被催告单位(个人):苏华德(身份证号码:450521198508******)

  地址:广西合浦县山口镇高坡村委会武留村31号。

  经查,苏华德存在多领2020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失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于2021年9月8日对其送达《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待遇变更并追回决定书》(深社保失补待变决字〔2021〕040000013号)。因邮寄催告书至苏华德身份证地址未送达且无法联络到其本人。现申请公告送达本案《深圳市社会保险稽核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深(罗)社稽催告〔2021〕C3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多领2020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失业补助金1217.5元的行为。我局于2021年9月8日依法向你送达《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待遇变更并追回决定书》(深社保失补待变决字〔2021〕040000013号),你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将多领的失业补助金1217.5元退回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福建大厦支行,账号:743257951520)。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在收到本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稽核科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对催告内容无陈述申辩意见。(联系人:胡少理、高露,联系电话:0755-82238859)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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