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杰:
经查,您在领取深圳失业补助金待遇期间,出现多领失业补助金待遇情形。因您联系地址失效无法完成邮寄送达,且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现我局依法对您公告送达深社保失补变决字〔2021〕第060000001号《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变更决定书》。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温杰(身份证号码:510921199312******)
经审查,因您已于2021年5月起与杭州今元标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不符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9号文),我局现决定依法变更2021年4月8日作出的《深圳市失业补助金核准决定书》(深社保失补决字〔2021〕010082484号)。您的失业补助金变更如下:
一、您的失业补助金我局将从2021年5月停发。
二、我局于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累计向您多发2个月失业补助金,共计1980元。您须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金额退回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行:中行福建大厦支行
账号:743257951520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足额退回相应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盐田分局工伤失业科,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4楼,联系电话:0755-22324040。逾期不退回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