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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高翔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2-04-02 16:42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被催告人:张高翔(身份证号码:441424199902******)

  经查,张高翔在领取深圳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出现异地再就业未及时停领导致多领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违法行为。经邮寄文书送达张高翔地址无法送达,且无法联络到其本人,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华)催告〔2022〕35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2年2月7日向你送达了《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待遇变更并追回决定书》(深社保失补待变决字〔2021〕110000810号),要求你:将多领的失业保险待遇990元款项退回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开户行:中行福建大厦支行,账号:743257951520),而你逾期未履行该义务。现催告如下: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深圳市龙华区御璟中心C座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温海林、吴圳鑫;联系电话:0755-28024419)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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