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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淼林社会保险稽核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2-04-15 18:08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被催告个人:陈淼林

  身份证号:441427198707******

  地址(住所):广东省蕉岭县新铺镇新铺****

  经查,陈淼林未依法归还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2310元,因无法联系陈淼林,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福)催告〔2022〕Y017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稽核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2310元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以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2年2月17日向你(单位)送达深社保失待变决字〔2021〕030000052号《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变更决定书》,要求你(单位)自此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2310元退回至我局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福建大厦支行

  账号:743257951520

  附言:陈淼林+电脑号(如有)+退回失业金福田分局

  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二楼稽核科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吴礼莹、陈瑞楷;联系电话:0755-8297854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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