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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唯简尚服饰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2-04-25 11:51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唯简尚服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布澜路中盛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柳文权

  经查,深圳市唯简尚服饰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福)社限令催告〔2022〕K0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我局于2022年1月26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深社保(福)限决〔2021〕K00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1、缴纳社会保险费本金50841.15元,滞纳金7829.55元,共计58670.70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1年11月4日,实际金额以缴交到日为准),请于实际缴纳日到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大厦2楼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稽核科206室核定。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联系人:王亮、陈嘉雄,联系电话:0755-8297872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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