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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健退回失业保险待遇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2-05-04 10:40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健:

  经查,您在领取深圳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出现多领失业保险待遇情形。因您联系地址失效无法完成邮寄送达,且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现我局依法对您公告送达深社保失待退决字〔2022〕120000001号《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退回决定书》。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苏健(身份证号码:342622198212******)

  经审查,您已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与合肥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庐江县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您的失业保险待遇已于2021年9月29日被我局决定依法撤销(《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决定书》深社保失待撤决字〔2021〕120000023号),因您逾期未完成退款,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我局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累计向您多发7个月失业保险待遇(多发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13860元、价格临时补贴292.5元),共计14152.50元。截至2022年4月15日您共退回失业保险待遇1800元,尚有12352.50元未退回,您须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应退金额12352.50元退回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福建大厦支行

  账号:743257951520

  二、您须于上述期限内足额退回款项至上述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大鹏社保分局失业科,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86号社保局209室,联系电话:0755-84206900。逾期不退回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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