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欢迎您访问深圳市社保局网站。

关于陈海飞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2-05-17 17:50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被催告个人:陈海飞(身份证号:452601198801******)

  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百法村百必屯**

  经查,陈海飞在领取深圳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出现异地再就业未及时停领导致多领2019年1月至2019年1月期间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违法行为。经邮寄文书送达地址无法联络到其本人,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宝)催告〔2022〕H02151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多领2019年1月至2019年1月共1个月失业保险待遇1980元的行为,我局于2022年1月19日依法向你送达了深社保失待撤决字〔2021〕070300029号《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1980元退还至我局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建大厦支行

  账号:743257951520

  附言:陈海飞退回失业保险宝安分局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中粮紫云大厦深圳市社保局宝安分局稽核科205室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对催告内容无陈述申辩意见。(联系人:韩晓东、周明海,联系电话:0755-2330393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