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欢迎您访问深圳市社保局网站。

关于覃志辉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2-05-17 17:58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被催告人:覃志辉(身份证号码:452226198604******)

  经查,覃志辉在领取深圳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出现异地再就业未及时停领导致多领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违法行为。经邮寄文书送达地址无法联络到其本人,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华)催告〔2022〕7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2年2月7日向你送达了《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变更决定书》(深社保失待变决字〔2021〕110000820号),要求你:将多领的失业保险待遇4620元款项退回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开户行:中行福建大厦支行,账号:743257951520),而你逾期未履行该义务。现催告如下: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深圳市龙华区御璟中心C座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郑俊超、温海林;联系电话:0755-28024419)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