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个人:王书勤
身份证号:412824196501******
经查,王书勤未依法归还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1980元,因邮寄催告书无人签收,且无法联系王书勤,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福)催告【2022】Y04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1980元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以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等的规定,我局已于2022年6月23日向你(单位)送达深社保失待撤决字【2022】030000006号《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决定书》,要求你(单位)自此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1980元退回至我局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大厦支行
账号:743257951520
附言:王书勤+福田分局
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二楼稽核科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吴礼莹、陈瑞楷;联系电话:0755-8297854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