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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扩大发行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范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0-17 10:56:00

  我市将于10月20日正式向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发行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金融社保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金融社保卡扩大发行的范围

  正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以下人群:具有本市户籍且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二、办理渠道

  由参保人自行到合作银行的网点办理;不满16岁的,需由其监护人代办。合作银行包括: 

 

序号 

银行名称 

 

咨询电话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95533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95588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95566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95599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55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11 

7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4001961200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80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59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58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68 

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95 

  备注:因银行系统改造进度的差异,各银行开通办理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金融社保卡的具体时间请询问各合作银行。

  三、 申办须知

  (一)申请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满16岁的可提供户口本); 

  2.参保人数码照片回执;

  3.不满16岁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二)申办费用。

  首次申办(含原社会保障IC卡换为金融社保卡)免工本费。补办金融社保卡的工本费,由合作银行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目前为20/张)向持卡人代收。 

  四、 关于原社会保障IC卡的使用问题 

  已领取原社会保障IC卡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其社保卡可继续使用,并可自愿办理申请换领金融社保卡。由于目前正处于金融社保卡制卡高峰期,申请人数较多,建议可于明年办理申请换领。持卡人换卡并激活金融社保卡之后,原卡将自动注销,并承接原卡的待遇。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0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