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19 18:02: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名额

  (一)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规定的条件,且属于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含粤菜师傅培训基地)或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

  (二)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规定的条件。

  (三)每个单位最多可申报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单位申报。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其中,申报国家级高技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应提交《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和相关佐证资料(所有材料一式6份);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应提交《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5)和相关佐证资料(所有材料一式6份)。

  (二)评审推荐。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评审、遴选,择优确定我市推荐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各不超过2名)。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27日(不含节假日)上午12:00。

  申报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57室。

  联系电话:0755-88123195。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确保申报项目的引领性、示范性和代表性。

  特此通知。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52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51号)

  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4.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5.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