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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人社发〔2020〕9号
各区人力资源局、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管理局,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发展和财政局:
现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0〕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8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