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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管理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14 17:27:52

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所: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0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管理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秩序,构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服务水平。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对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许可设立或备案且2019年正常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标准详见《2020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检查评估表》(见附件1)进行,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三、检查组织

  (一)技能鉴定所质量检查组织

  本次检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组织,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共同参与,委托深圳市慧才人力资本有限公司承接具体检查评估工作。

  (二)组织实地检查评估

  此次评估成立专家组,对开展鉴定业务的技能鉴定所进行质量实地评估。

  (三)检查结果汇总处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根据评估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责令限期整改;严重违规的,依法撤销其鉴定资质。

  四、工作安排

  此次检查分自查、检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10月23日前)。各职业技能鉴定所对2019年鉴定工作总结自查,对照检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查(换证)登记表》(附件2),于10月26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13424166772,邮箱:26534355@qq.com)。

  (二)检查评估阶段(10月24日至10月31日)。依据《2020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检查评估表》,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认真检查、核实、评估和巡查。

  (三)整改阶段。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向职业技能鉴定所提出整改意见,视情节确定整改期,采取强力措施加强督导,确保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各职业技能鉴定所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通过质量管理检查评估,进一步加强鉴定质量管理。

  (二)各职业技能鉴定所要及时上报2019年鉴定工作总结和自查情况报告,自评发现问题的及时自查自纠。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检查评估表

  2.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查(换证)登记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