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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31 10:11:27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部署,加快家政服务业标准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建设,推进行业整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0〕18号,见附件1)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市具备家政服务专业教育培养资质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具备家政服务职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有内设培训机构且未被纳入失信名单的家政服务企业。

  二、申报方式

  “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申报项目需在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sipub.sz.gov.cn/suum/goLoginNew.do)进行单位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首先在系统中完善申报单位相关信息,然后在页面左上角点击广东政务服务网,首页搜索事项“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12:00止。

  四、申报材料

  (一)基本要求

  1.所有材料均以电子版(PDF格式)形式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无须报送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必须清晰明辨。

  2.除证件(证书)之外,其它材料必须由申报单位盖章确认。

  (二)提交材料

  1.《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填报要求:(1)一家单位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基地,且所申报类别必须与政府部门许可的开设专业或职业培训项目或营业范围(企业)相对应。(2)一家单位可申报多个职业培训项目,但所申报培训项目必须与政府部门许可的开设专业或职业培训项目或营业范围(企业)相对应。

  2.资质文件。

  公办职业院校:法人登记证书、开设专业(或开展培训项目)批复文件。

  民办职业院校:办学许可证及民非登记证、开设专业批复文件。

  培训机构:办学备案证(或办学许可证)、民非登记证、培训资质批复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扫描件、内设机构文件。

  3.申报单位文字材料及图片佐证。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提交以下材料(未开展事项不得提供材料)。要求整理成PDF文件并编制目录(单个文件不得超出4M。若超出,则分成多个文件,但必须编制序号和填写名称)。具体内容及要求:

  (1)承诺书。申报单位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诚信守法承诺书。

  (2)消防资料。申报单位消防验收文件。

  (3)单位简介。申报单位发展简况和现有规模、场地设备投入、培训规模和服务能力、单位特色(培训、就业等)等概况。

  (4)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及职责、人员配备、教学管理制度(含考核评价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含教师岗位责任制)、学员管理制度(含学员考勤制度)、教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实训室及实训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实训设备操作规程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5)培训场地。申报单位培训场地照片和布置图(标出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教务室、教师办公室、理论教室、实操室等具体场地、用途和使用面积),场地产权证或租赁材料(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

  (6)设施设备。实训工位布置图(标明工位数),实训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单价、数量、对应培训项目及培训层次等信息)。

  (7)师资配备。培训教师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毕业专业、职业资格工种及等级、技术职称名称及等级、所教培训项目、专职或兼职、教师资格证或教师上岗证等信息)及相应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或教师上岗证),专职教师社保清单(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兼职教师聘用证书或聘用合同。

  (8)教学文件。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开展与申报类别相对应的培训项目(或培训课程)及相应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仅提供教材名称及书号),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教研教改成果材料。

  (9)培训业绩。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年开展与申报类别相关的培训项目(工种、专项、师资培训等)、培训层次、培训量(人次)、学员花名册和签到表等材料。

  (10)监控系统。考勤刷脸认证系统(线上、线下,含教师及学员)、视频监控系统(线上、线下)的简介和截图资料。使用外单位系统的,需提供使用协议。

  (11)信息化建设。管理系统(含报名、考勤、考核等系统)、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课程(注明自有或合作)等方面的简介和截图资料。

  (12)合作办学。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开展与申报类别相关的,与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合作、企业合作、国际合作(对外交流)等合作办学材料;包括简介、合作办学协议,合作开展的培训项目、培训对象、培训层次及培训量学员花名册和签到表等材料。

  (13)就业服务。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开展与申报类别相关的劳务合作、家政扶贫、推荐就业等方面材料,包括项目、数量、花名册等材料。

  (14)申报单位自认有必要提供的、与申报类别相关的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材料。

  五、咨询方式

  电话:82997738。

  QQ群:609503974(“单位名称+姓名”验证进群)。

  附件:1.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0〕18号)

  2.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申报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0日

(联系人:黄老师、雷老师,电话:82997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