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12 17:23:54

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反弹的通知》(深防疫指〔2020〕19号),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的原则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尽量减少现场招聘、培训宣传、人才交流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各类业务尽量以线上形式开展。确实要现场举办的业务,要做好疫情防控方案,按属地要求报备后方可实施。

  二、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旅途风险。各单位要大力挽留在深工作人员。加强宣传引导,采取错峰放假、增发节日津贴等鼓励性措施,尽最大努力让更多在深员工留深过节、过年。加强春节送温暖,对困难职工多加关心慰问。引导员工减少外出娱乐。

  三、加强办公环境疫情防控。坚持对办公室、食堂、宿舍、浴室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进一步完善洗手、清洁、消毒等设施设备和防疫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举措,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检测体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

  四、督促员工加强个人防护。要求员工、求职人员、客户等在公共场所务必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劝导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积极配合卫生医疗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五全面加强对员工的日常管理。对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深,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员工,督促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隔离、就诊等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向疫情防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上报。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继续安排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相关信息要及时上报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指导督促辖区内人力资源机构和产业园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置。

  特此通知。

  附件: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联系人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