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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结果公示(2021年11月)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07 09:24:24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194号)文件要求,经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需按时进行任期评估工作,现将2021年11月批次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755-88123601,电子邮箱:rszx@hrss.sz.gov.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附件: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备案名单(2021年11月)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