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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6-27 15:30:37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包括4个奖项,我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名额如下: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1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3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1个、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1名。

  二、申报条件

  推荐对象须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来自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优先推荐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以及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二)全国技术能手。来自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中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从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等单位中择优推荐。候选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技能人才培育成效突出。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单位。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公共实训基地实训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等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应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技艺精湛,在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教学研究、竞赛指导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或贡献。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个人。

  中央企业的人员、已获得上述奖项的个人和单位不参与推荐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申报单位要按照要求上报相应材料(其中申报表见附件1—4)。上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复印件需验原件,并请提交电子版(以申请人及申报事由为文件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nljs@hrss.sz.gov.cn。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申报时间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18:00,申报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57室。联系电话:88123195。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

  2.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

  3.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

  4.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

  5.申报材料要求

  6.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填表说明

  7.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相关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