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琼委员: 《关于大力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先行示范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
办理结果清单 | 建议一 | 逐步建立老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使老年人才从无序向有序开发 |
当年完成的事项 | 1.落实老年劳动者权益保护政策。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可以单位参保形式,为其使用的老年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老龄劳动者权益,免除从业单位的后顾之忧,改善了老龄人才参与劳动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2.为老年劳动者劳动纠纷解决提供法律保障。对于有劳动需求的老年劳动者,在劳动年龄以内的,按照劳动法律法规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产生劳动争议的,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解决。超过劳动年龄的,依据民事法律规制权利义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若产生争议的,循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3.将老龄人才纳入线上公益培训对象。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开发包括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物流等17大类1743项在线实训课程,老龄人才可自愿参加相关技能培训。 4.在现有职能框架下将公共就业服务向老年劳动者延伸。市、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每年常态化举办各类线上线下公益性招聘活动,向自愿参与的老年劳动者开放,为供需双方提供免费对接服务。 |
当年推动的工作 | 1.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宣贯国家、省市关于老龄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精神,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老龄人才开发市场化的职业介绍、招聘等供需服务项目。 2.积极关注国家、省人力资源部门关于老龄人才工作的政策动向,学习其它省市探索建立老龄人才市场的经验,结合深圳实际研究推动深圳老龄人才市场发展的工作计划。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无 |
不能采纳原因 | 无 |
建议二 | 建立银发人才库,做好老年人才的涵养储备与高效对接。 |
当年完成的事项 | 1.积极动员老年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市民政局与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化“社工+志愿者”双工联动服务模式,持续加强民政领域志愿队伍建设,积极动员老年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 2.推动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建设,发挥老年社会组织作用。目前市、区两级登记注册的各类老年社会组织超过1300家,涵盖文化、健身、保健、科技、养生等类型,覆盖人群40多万人。这些老年社会组织活跃在各个社区和阶层,在开展老年自助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活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以深圳市老年协会、深圳市老年人体育协会为代表的老年社会组织,已成为我市社会组织中的重要力量。 3.积极引导开展老年志愿者服务。我市老年志愿者服务队在组织老年人开展思想教育、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自我服务和文体活动以外,还力所能及地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社会,比如组织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摄影书画,对居家养老的高龄、空巢、失能老年人提供结对帮扶服务。目前,我市有社区老年志愿者服务队597支,老年志愿者30543人,在社区周围的主要公园、一些街道、公共场合常见身穿“绿马甲”老年志愿者,“绿马甲”已成为继“红马甲”(以青年为主志愿者标志)、“蓝马甲”(以公务员为主志愿者标志)之后又一道亮丽风景线。 |
当年推动的工作 | 1.加强民政领域志愿队伍建设,以老年志愿服务队为载体,社区老年志愿者为主体,充分链接社区资源开展老年志愿服务。 2.积极鼓励探索“时间银行”等老年互助服务,涌现出华海幸福时间银行、老人关爱中心等为老年人服务志愿平台,以人文关怀和助餐、助行、助洁、助医、助乐为服务内容,累计服务老年人50000多人次,参与志愿者达20911人次,开展各类社区活动及志愿者培训活动合计1500场,累计入户关爱老年人4500人。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志愿队伍建设,动员老年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 |
建议三 | 开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培育和树立积极老龄观。 |
当年完成的事项 | 1.养教结合,提高老年人自我照护、社会参与能力,倡导积极老龄观。开展“家庭护老者”能力提升与关爱计划,为老年人及其家属搭建学习自我照护和预防的平台,帮助老年人提高健康管理、自我照护、社会参与的能力。2020年启动“家庭护老者”能力提升与关爱计划以来,累计完成培训2万余人,获得长者家庭的好评与认可。 2.积极响应并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2017年,印发《深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深老龄办〔2017〕9号)。2020年,根据《关于表彰2020年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决定》(国卫老龄发〔2020〕24号),深圳图书馆、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工作站、深圳市宝安区老年协会等3家单位被授予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老年病分院的邱传旭等9人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 3.组织老年科技者协会每年开展“银龄行动”。自2011年起开展“银龄行动”,中老年志愿者组成医疗组、教学组、科技组,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和深圳对口帮扶地区的医院、学校、科技中小微企业开展援助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并涌现出很多“老有所为”典型人物。 |
当年推动的工作 | 1.继续实施“家庭护老者”能力提升与关爱计划,并联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开设“养老财尚”金融课堂,为社区老年居民提供居家照护专业知识、金融通识与风险防范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自我照护、社会参与的能力。全年培训家庭护老者和社区老年居民10000人次。 2.常态化开展第四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市民政局将积极探索老年人养教结合。持续优化“家庭护老者”课程体系、学习平台、教学场景,扩大学员范围,提升“家庭护老者”和社区老年居民的参与感、获得感。 |
补充说明(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专此答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 |
办理实效评估类别:B类 公开类别:公开 |
联系人 | 简康宁 | 联系电话 | 881215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