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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2022005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02 15:05:24

关恩赐等委员:

《关于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更好促进港澳青年人才融入大湾区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办理结果清单

建议一

加强政策宣传,解决认知问题。

当年完成的事项

一、多方式加强港澳政策宣传

一是我市各部门通过召开宣介会、青年论坛等方式,向港澳青年人才介绍深圳人才政策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展情况。积极协调中央、省级重点新闻网站及其客户端,本市媒体矩阵,头部商业平台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报道宣传港澳青年来深创业的创业贷款优惠、创业启动资金扶持、租金减免优惠以及住房安居等政策,利用新闻报道客户端、微信、微博等常用的交流媒介平台,以视频、图文、海报等形式多样、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联动推广,推出《深圳首个港澳青年驿站揭牌》等报道。二是我局在官网推出了港澳就业专区,涵盖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以及“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五个板块。专区架构搭建和页面设计借鉴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处官方网站,采用简体字和繁体字两种语言模式,并可实现一键切换,最大程度便利港澳青年查询、了解和办理各项业务,全面提升港澳青年体验感。专区内容已同步报送市委大湾区办、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同时,我局通过在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举办港澳专场招聘会、拍摄在深就业创业港澳青年系列宣传短片、组织港澳青年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新春联谊活动和座谈会等,加强深港澳青年深度交流和交融。

二、为港澳人士提供一站式资讯服务

我市大力实施“湾区通”工程,在市行政服务大厅、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设立服务台,为港澳居民提供线下、线上政策引导咨询服务。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站)开设粤港澳大湾区便民服务专栏,为港澳居民提供企业设立、签注、教育、人才等一站式服务。在“i深圳”APP上线港澳服务专区,实现社保/公积金查询、通行证签发、预约挂号、购房意向登记等服务“指尖办”。团市委打造“港澳青年e站通”,内设就业、创业、查策、办事4大模块,已更新206条服务港澳青年政策、541个港澳青年可申报项目,通过数据集成有效解决港澳青年创业者查策难、办事难的问题。

当年推动的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建议二

推进“国民待遇”,落实同工同酬。

当年完成的事项

一、我市高校港澳人员已基本实现同工同酬

国家、省关于高校绩效工资的文件明确规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近年来,我省为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明确要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校健全岗位管理、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分配激励等机制。根据国家、省的政策精神,我市在相关政策中已明确,落实高校分配自主权,支持鼓励高校自主制定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竞争力的薪酬分配办法,最大限度调动高校办学积极性主动性。据了解,我市高校所聘的港澳籍人员薪酬水平与相同岗位内地人员薪酬水平大体相当,基本已实现“同岗同酬”。

二、努力解决港澳人员住房问题

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并符合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的港澳青年,可作为共同申请人轮候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支持企业通过提供租房补贴、市场筹集、自建住房等多种形式解决本单位港澳青年人才的住房困难。2019年以来,申请轮候我市公租房的港澳居民累计341人;通过个人轮候和定向配租方式,累计面向港澳居民分配公租房239套。

三、港澳人员子女基础教育享受市民待遇

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市接受基础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和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特别关注”原则,做好高等学校港澳学生培养和各项保障工作。

当年推动的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建议三

坚持差别对待,发挥独特优势。

当年完成的事项

一、积极开展课题调研,推动港澳人才融入大湾区

近期,我市开展了香港青年赴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意愿和面临障碍问题的调研,为求更有针对性制定精准政策措施,更好为香港青年来深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市委大湾区办将课题交由在深圳就业的香港青年人才担纲主力开展,对大量在香港学习、生活、就业和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的香港青年进行了问卷调研,取得了第一手资料,深入研究了香港青年在深发展面临的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办法。

二、积极支持港澳青年人才参加我市职称评审工作

一是全面认可境外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在深工作的港澳专业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时,在港澳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有效工作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港澳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12年和7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二是建立国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2022年5月,出台《深圳市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2022年)》(深人社发〔2022〕26号),覆盖包括香港、澳门等多个地区职业资格,允许符合规定的、持有目录内25类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按规定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打破职称评审逐级申报的限制,畅通国际专业人才在深发展路径。三是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实行单独分组评审。结合境外申报人员特点,引入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境外人才情况的专家,有针对性地细化评价标准,并探索开展境外人才职称分组单独评审,提高评审科学性。

当年推动的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建议四

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政策落实

当年完成的事项

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深发展的若干措施》

以港澳居民在深发展视角为切入点,涵盖港澳居民在深学习、就业、创业、生活全过程各方面。该措施于2021年3月出台后,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多管齐下开展政策宣传,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市委大湾区办会同市委统战部,共同对各区及各职能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梳理汇总,及时推进解决存在问题。总体来看,推进工作进展顺利,18条举措均得到较好落实,成效显著。

二、严格落实并大力宣传广东省关于港澳居民报考事业单位的相关政策

一是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均可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目前,我市已有2名香港籍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通过了考试并办理了聘用手续。二是我市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为港澳居民提供招考岗位,提高了我市事业单位对港澳人才的吸引力。三是积极开展面向港澳毕业生的事业单位招聘宣讲活动。通过组织参与“事业在湾区”政策宣讲会以及各类线上招聘宣讲会,让更多港澳青年了解事业单位招聘流程,扩大了政策影响面,有利于吸纳具有先进理念、专业能力和国际视野的优秀港澳人才进入事业单位人才队伍。

三、严格落实港澳人员享受市民就业创业同等政策待遇

一是落实对港澳居民的创业扶持政策,港澳居民在深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最高4.5万元的创业场租补贴、最高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最长3年的社保补贴,降低港澳青年创业成本。2022年上半年,我市已为1255名港澳创业者发放自主创业扶持补贴428万元。二是在深创业港澳居民符合条件的,可免反担保申请最高6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可申请300万元的“捆绑性”贷款,港澳居民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5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还可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目前个人或企业的融资成本仅为2.2%/年,有效解决港澳居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2年上半年共为22名港澳居民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75万元。三是将港澳大学生群体纳入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扶持范围,符合条件的港澳大学生可同等享受3000元一次性的基层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就业扶持。四是对参与深圳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港澳青年实习计划并接收港澳青年实习满一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予以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积极贯彻落实《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一是将在深居住且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件的港澳籍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居民,分别纳入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享受市民待遇。截至2022年6月底,在我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港澳居民共 40569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港澳居民154人。二是将在本市就读、就业、生活的港澳人员纳入我市医保范围,参保后公平享受相应市民医保待遇。截至2022年6月底,在我市参加医保的港澳居民合计约为70036人,其中在职参保人员32056人,少儿大学生参保人员28582人,退休人员1951人,灵活就业人员7447人。

当年推动的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补充说明(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专此答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3日

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    类

公开类别:    公开    

联系人

周彬

联系电话

8812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