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人社函〔2019〕655号
A
江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数据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我市出台的《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深经贸信息字〔2015〕186号),明确了全市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环保、公检法等74家单位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用信息的具体项目及其名称、内容、方式、更新周期、使用范围和有效期限,基本涵盖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的荣誉及违法违规等方面的信用信息。截至目前,我市已有55家单位实现通过接口方式接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常态化数据报送,归集各类信用信息超过15亿条,并通过系统将全量信
息报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目前归集个人信用信息14亿条,涵盖全市1854万人。部分行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数据统计如下:
(一)归集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会计从业资格信息399792条,数据来自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资格数据2950条,数据来自全市261家会计师事务所。
(二)归集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导游员资格证书信息8979条,数据来自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归集医疗行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医师执业证书信息36818条,处警告以上处罚信息505条,数据来自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企业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深圳信用网对以上数据进行查询。故建议中所提的“搭建新型职业诚信服务平台”的建议,可直接通过该平台实现相关功能,无须再重复建设新系统。关于目前所归集的从业人员行业类别过少的问题,我局可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信用中心、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文明办等相关单位共同研究,逐步扩大从业人员范围。
此外,市公共信用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配合市文明办推出“深圳市民文明诚信分”,经过前期各有关单位协调配合,深圳市“市民文明诚信分”项目已完成评分指标体系研究制定、数据归集、积分分析展示系统研发等工作,实施方案待上报市政府审定后落地实施。指标体系包括刑事犯罪、行政处罚、作弊行为、行业失信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认定的个人不良或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人、学历、专业资质等个人信用信息指标。未来拟推进在求职应聘、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应用。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经综合评估,你们提出的建议办理实效评估类别确定为A类。
感谢你们对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