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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19028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17 18:37:40

  深人社函〔2019〕620号
A
甘照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不逃不匿”欠薪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事前着力做好风险预警防范建议的答复
  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重责任、重预警、重防范,多协作、多研判、多引导的原则,积极做好欠薪等劳资纠纷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工作。一是加大排查力度。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依托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坚持网格化日常巡查,全面摸排辖区欠薪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二是整合隐患信息。收集企业主要生产经营信息,重点对企业社保、税收、租金及水电费交付、转型升级、关停、搬迁等主要生产经营信息实施动态监控。同时加强搜集舆情信息,对涉及可能欠薪的舆情优先安排实地排查。三是研判化解。通过多渠道对监测采集的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主要生产经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并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风险隐患台帐。对列入台帐的企业,分级实施重点监控,指定专人予以跟踪,明确化解期限,制定有效措施逐一化解,争取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劳资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健全欠薪隐患排查预警机制,强化劳资纠纷源头治理与事前防范,2016年1月,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住房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的实施办法》,建立起了全市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联席会议制度和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二)针对进一步完善欠薪治理责任体系建议的答复
  2017年1月,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劳务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从实操性角度出发,重点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巩固我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其中,在落实责任上,抓住组织领导、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三个着力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统筹协调全市欠薪专项治理工作,对需要各方协作处理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对疑难问题进行共同研究。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区政府和街道办对本辖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辖区绩效考核及综治考核。三是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各部门在日常监管、源头治理和纠纷处置中的职责分工,明确各自牵头责任和协作责任,并建立督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2018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对各区政府就区级政府负总责工作体制、完善目标责任、实施问责制度和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等多方面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作出要求。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组织对各区(新区)政府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考核。
  (三)针对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我市完善多部门联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分工协作,开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和法律宣传活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一是我市已建立起市级和区级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联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及案件移送机制落到实处,运行有效。龙岗区联席会议更是探索建立了打击以不逃不匿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制度,出台了《龙岗区联合打击以不逃不匿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工作意见》。二是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与市公安局建立了联合打击的五项联动协作长效机制。通过完善信息通报及动态管控、案前联合处置、案件移送接收、联席会议制度、三级对口联络等五项机制,切实加强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和司法移送工作。双方也各自出台内部规范化执法工作指引,对全市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与公安机关在开展信息通报与动态管控、案前联合处置、案件调查和移送处理等方面应当遵循的原则、具体做法、注意事项等做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将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移送案件已全面录入“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三是开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专项行动和系列法律宣传活动。近三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与市公安局均在春节前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重点针对“不逃不匿”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手强化证据收集,着力打击一批典型案件。深圳已有涉嫌“不逃不匿类”(转移财产逃避支付、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例。近五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岁末年初开展了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新闻系列宣传活动,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营造深圳市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关于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建议的答复
  目前,我市正着力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自觉诚信守法。一是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信息。2015年7月,我市出台《深圳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办法》,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节严重等违法行为列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按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等进行社会公布,并将劳动保障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二是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落实。2018年10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我市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细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认定、公示等工作流程,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推进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落实此项工作。三是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2009年5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通过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发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五类劳动违法的用人单位录入银行征信系统。2018年9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25个部门联合签署了《深圳市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各部门按照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包含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失信行为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26项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使欠薪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经综合评估,你们提出的建议办理实效评估类别确定为A类。
  三、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下一步,我市各部门将继续积极落实综合治理欠薪和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市、区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欠薪专项治理工作的作用,加强部门联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从共同预警防范欠薪风险、完善欠薪治理责任体系、联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协同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到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和联合惩戒失信企业,形成部门间多维度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