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现行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可将政府部门定向分配的公租房出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另外,港澳人才作为共同申请人轮候申请公租房的,可不受户籍限制。目前,市住房建设局正在牵头构建“1+3+N”住房制度政策法规体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青年可纳入我市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 二是我市已提请省有关部门取消港资澳资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公示流程,方便和吸引港澳服务提供者来深举办医疗机构。 三是目前深圳已有8家医疗机构与国际商业保险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可为持有国际商保的港澳居民提供便利的就医服务。 四是在深合法就业的港澳青年按非深户籍职工参保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内地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同时享受与户籍居民相同的参保缴费财政补贴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