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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2021036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8-06 16:04:45

王贺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第20210364号《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产业优质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制定并落实针对集成电路制造人才的优惠措施”建议的答复

  1.深圳制定出台了多项人才引进、评价、培养、激励保障政策,为引进国内外高精尖缺人才营造更有竞争力的人才环境,形成了人才加速聚集的良好局面,助力集成电路相关企业吸引及留住优秀人才。关于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深圳正在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设技能人才队伍,支持企业面向内部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能岗位实行“做评合一”。同时,经深圳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申领奖励补贴,并享受医疗保健、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多项优惠政策。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补贴等政策也均覆盖深圳鼓励发展的产业企业,若企业具有相应申报资质或人才本人符合条件,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人才激励政策支持。

  2.深圳在人才引进落户方面对各类人才引进政策明晰,条件相对宽松,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高等教育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落户深圳。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在国家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均可直接申请办理在职人才引进入户。各类人才还可凭其取得的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技能竞赛获奖荣誉、在深参保年限等获得一定的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通过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渠道引进落户深圳。目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正在按照市政府关于优化户籍迁入政策的工作部署,就优化调整深圳人才引进及落户政策方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待收集反馈意见后,将按规范性文件程序出台实施新政策。

  3.深圳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向多层次、多元化发展,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集成电路企业开展人才招聘活动,提高人才招聘准确性并降低招聘成本、优化配置人才。深圳每年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人才智力交流大会”“毕业生双向交流洽谈会”,以及统一组织的赴外地知名高校招聘毕业生的专项活动,积极为企业招才引智发挥作用。目前,深圳正积极落实人才新政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政策优化整合,积极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政策体系,健全完善人才引进、评价、激励、服务工作机制,重构以品德、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突出用人主体作用,对高精尖缺人才建立分领域、分赛道的细分评价标准。在竞争性领域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突出以用为本、市场认可、市场评价,以人才市场价值、经济贡献为主要评价标准。在非竞争性领域落实“破四唯”要求,突出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强化人才引育专业化导向,支持科研、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用人单位设置特聘岗位。通过一系列人才政策“组合拳”,全方位打造一流人才生态,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保障力度和广度,营造更加良好的人才环境,促进全球优质人才向深圳流动,助力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领域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针对“解决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产业工人招人、留人难的问题”建议的答复

  1.深圳每年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人才智力交流大会”“毕业生双向交流洽谈会”以及统一组织的赴外地知名高校招聘毕业生的专项活动。企业如通过市场化手段仍不能满足用工需求的,可联系辖区人力资源部门参加政府组织的线上线下人才招聘会。

  2.深圳与对口帮扶地区每年组织开展多次劳务协议和校企对接活动,建议有需求的企业可积极报名参加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省内外劳务协作和校企对接活动,引进需要的技工或普工,降低招用成本。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经综合评估,你们提出的建议办理实效评估类别确定为A类。

  感谢你们对人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专此致函。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

  (联系人:林浩,电话:8812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