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贺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第20210726号《关于加大深圳高科技制造业一线工人招聘和保留力度的建议》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解决培养高科技企业适用的技能人才,建设厂中校、校中厂是有效解决途径。请政府对于高科技制造企业建设厂中校或校中厂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但在制定政策时不要一刀切,要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切实能帮到企业的有效政策”建议的答复
1.加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为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供优质实习岗位,打造“厂中校”“校中厂”,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缓解企业用工难的突出问题,我市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意见》和《深圳市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推行“政府出补贴、企业出场地、校企共建共享”的模式,建设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对参加实习的职业院校学生和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职业教育校外实训基地给予补贴i。目前,我市已建设219个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累计投入建设和实习补贴资金超过3.5亿元。
2.探索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精神,鼓励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协同育人,2020年,我市制定了《深圳市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确定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为深圳市第一批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并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储备库。
3.校企共建特色产业学院。为贯彻落实“双区”建设部署,加快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深圳职业院校精准对接深圳科技、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与龙头企业、领军企业、科研机构等联合举办特色产业学院,服务深圳产业升级,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培育“大国工匠”。目前,我市共有特色产业学院21个,其中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建设产业学院11个、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建设产业学院10个,合作方包括华为、阿里巴巴、ARM、平安、比亚迪、朗讯、深信服、大族激光、海尔、美团等“独角兽”企业或“隐形冠军”企业,服务产业涉及到新一代通信、物联网、集成电路、金融科技、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新材料、电子商务等核心战略领域。
4.开展校企协同育人。我市通过汇聚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优质资源,多措并举激发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支持职业院校精准对接企业,扩大校企合作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及企业学徒制试点。针对企业特殊需求,积极探索“企业个性化定制”培养模式,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实行精准育人。
5.不断开创人才培养模式。高科技企业采用的技术具有前沿性、高端性、特殊性,因此其岗位人才也需具备相应属性。近年来,深圳技师学院积极服务于深圳高科技企业,与高科技企业深度合作,采用企业新型学徒制、校中企、企中校等办学模式,培养了大批对高科技企业适应性强的技术技能人才。如学校与高新技术企业深圳银宝山新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合作,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按照德国“双元制”模式,学生入校即入企,校企共同培养,企业按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购买社保,提前3年为贫困学生家庭脱贫,同时为企业培养输送了一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该模式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人社扶贫典型事例,也是广东省唯一入选事例。
(二)针对“建立有效的可以覆盖产业技能工人的分层次人才激励政策,特别是针对重点高科技产业的产业人才政策,使产业工人有立足深圳的归属感和成就感,充分体现‘来了就是深圳人’”建议的答复
1.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我市一直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为补齐企业人才供给短板,积极组织开展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工作。一是建立可持续的制造业知识更新机制和人才提升计划,有效缓解中小企业制造业人才供给不足问题。立足于解决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关键行业、关键岗位、关键技术、关键知识”,开展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公共课程培训。二是引入“互联网+”模式,建立人才培训管理服务系统,全方位监测培训机构课程实施、学员定位签到、满意度调查等情况,并纳入大数据系统,进一步了解企业人员需求和人才资源市场最新动态,保证始终以学员关切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完善课程体系,提高人才培训服务效能。三是研究制定企业在线学习培训平台,提供给全市中小企业随时随地即可学习的平台,降低人才培训成本,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出台了一大批激励高层次技能人才的政策,如鹏城工匠(每人50万元奖金)、技能菁英(每人20万境内外学习资助)、高层次人才认定(高技能人才可参与)等。
2.加强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积极推动高科技制造业的技能等级认定,为有效的、可覆盖产业技能工人的分层次人才激励政策提供评价依据。一是全面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组织实施、考务管理、证书颁发等权限下放给企业,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落实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地位,满足广大产业工人职业技能评价的需要。二是稳步推动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整体实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前,全市已备案31家用人单位、31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11家技工院校。三是组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在全省率先开展高科技制造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核项目包括智能装备安装调试、工业互联网设备接入安装调试、人工智能数据标注等多个项目,全年计划组织5批考核,产业工人可免费参加评价,考核通过可领取技能提升补贴。四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我局持续聚焦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带动作用,2021年计划面向全市高标准、高规格、高质量举办35项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11项广东省乡村振兴大赛深圳选拔赛、60项第二届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深圳选拔赛、数十项市级二类赛,按规定将优胜选手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并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赛事。我市参赛资格打破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鼓励适龄人员积极参赛。通过财政资金补贴、发挥竞赛品牌效应、引入社会赞助等措施,吸引华为、腾讯、阿里、大疆等龙头企业承办赛事,进一步推动产业、人才“同频共振”。
(三)针对“建立针对重点高科技产业人才的住房激励政策,加大人才房的供应”建议的答复
深圳市高房价削弱了城市对高科技产业人才的吸引力,如在人才房分配方面有所倾斜,将发挥巨大激励作用。
1.我市人才安居现行政策。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2014年我市修订出台了《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逐步加大人才安居力度。2016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和《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13号),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的建设筹集、分配等措施。
根据上述政策,高科技产业人才住房保障问题已纳入我市统一的住房政策框架内解决。一是符合条件的高科技产业人才可以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有关规定,以家庭为单位轮候申请公租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二是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可向高科技产业人才所在单位定向分配公租房或人才住房,由单位出租给本单位在本市未拥有商品住房或政策性住房的高科技产业人才。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科技企业通过提供租房补贴、自建住房等多种形式解决高科技产业人才的住房困难。四是属于高层次人才的,可以享受160万元至600万元的奖励补贴,申请免租入住一定年限的公租房或人才住房。
2.产业人才住房保障情况。“十三五”期间,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共为5821家企业配租了62474套人才住房。另外,共筹集约4000套公共租赁住房(含产业园区配套宿舍)面向深圳市先进制造业企业定向配租,用于解决符合条件职工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3.房改新政强化人才安居力度。2018年8月,我市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着力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努力将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纳入住房供应范围。包括:一是到2035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共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二是人才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等方面人才供应,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三是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安居措施,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在一定年限内免租入住相应面积标准的住房;在深全职工作满5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购买人才住房或者申请获赠住房产权。
目前,市住建部门正牵头制(修)订《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等三个配套政府规章,以及人才住房分配细则等配套政策文件,构建“1+3+N”住房制度政策法规体系,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新政落地。按照制度设计,符合条件的高科技产业人才,可以家庭或个人名义申请租购人才住房,或由用人单位向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再由用人单位配租给符合条件的高科技产业人才;人才家庭或个人申请租购人才住房的,将结合人才住房供需状况,综合考虑人才学历、技术技能水平、在深累计纳税申报年限、社会贡献等因素进行分配。三个配套政府规章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正按规定程序送审。下一步,我们将按要求持续加大人才安居力度,有效解决高科技产业人才对住房的需求。
(四)针对“对重点高科技产业人才子女在深接受公办教育,在计分规则上给予一定的加分额度,让更多的产业人才有机会在深接受公办教育”建议的答复
我市有深圳技师学院、鹏城技师学院两所公办技工院校。在现有招生政策内,该两所院校对招收产业人才子女一视同仁,为产业人才子女在深圳接受良好的公办教育,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今后,各校将继续按照深圳市招生政策有关规定,加大招生宣传力度,让更多产业人才子女接受优质公办职业教育。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经综合评估,你们提出的建议办理实效评估类别确定为A类。
三、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感谢你们对深圳技能人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专此致函。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
(联系人:张晓钟,电话:8812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