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俊霖委员: 《关于深入推进深港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以促进香港青年在深就学就业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
办理结果清单 | 建议一 | 构建更加深入、广泛和有针对性的深港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以深圳为试点,若香港青年离开深圳发展,允许其缴纳的“五险一金”可一次性提取,即“钱随人走”原则,在最大程度上给予便利性,减少额外财政负担” |
| 当年完成事项 | 根据2020年1月1日实施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第七条规定,港澳台居民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内地(大陆)的,……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蓄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即现行政策允许香港青年流动时,经向社保经办机构书面申请终止社保关系后,领取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蓄额。 |
| 当年推动工作 | / |
| 明年带待落实事项 | / |
| 不能采纳原因 | / |
| 建议二 | 建立多维统一、实操性更强的深港社会保障信息交互平台:“建立统一的社保信息发布及沟通平台,并分别在两地主流社交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推特、脸书、抖音(TikTok)等开设官方账号” |
| 当年完成事项 | 港澳台参保人可通过我局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微博、手机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个人缴费记录及办理参保等业务。 |
| 当年推动工作 | / |
| 明年带待落实事项 | / |
| 不能采纳原因 | / |
补充说明(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需补充说明的情况。 专此答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 |
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类 公开类别: 公开 |
联系人 | 梅丽琛 | 联系电话 | 88123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