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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13 10:40:00

  深人社发〔2018〕25号

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新区组织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中国政府友谊奖是我国政府为表彰在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而设立的最高奖项。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2018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外专发〔2018〕17号)要求,我局开始受理2018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倾斜。

  (二)对华友好,在我国边疆、贫困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

  (三)重点推荐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带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五大发展理念、配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带动脱贫和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传播中国声音等领域作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四)原则上为获得省、部级表彰奖项的外国专家,且未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

  二、申报材料

  (一)填报《2018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用人单位应按表格的“填报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准备相关资料。如信息有误或者不符合数据相关要求,将导致我局无法上网提交。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准确、言之有物、说服力强。推荐候选外国专家的主要贡献(重点是在华期间所做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参照主要贡献编写要求和相关模板编写(附件3),字数800字以内。

  (二)填报《2018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附件2)。其中“聘请单位意见”栏须加注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主要贡献补充说明文档,将专家主要贡献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事迹(电子文档格式为doc,限制5M)。

  (四)外国专家个人简历及翻译件(电子文档格式为doc,限制5M)。

  (五)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电子版请提供扫描件)。

  (六)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请提交有关报告及批件的复印件(电子版请提供扫描件)。

  (七)外国专家本人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只需电子版。无边框,头像居中约占照片尺寸2/3,图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采用JPG格式,文件大小在150KB以上,尺寸在1024像素(高)*768像素(宽),分辨率不低于300DPI、32真色彩)。

  (八)专家国内外所获荣誉和奖项有关证书复印件(电子版请提供扫描件)。

  (九)外国专家介绍视频(非必须提交,用人单位为主讲人,3分钟以内,格式为avi,mp4,mkv)。

  (十)专家出席国内外重要活动的照片或媒体报道的相关资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材料请报送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刻盘,介绍视频需单独刻盘)各一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全部纸质材料需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光盘请以“2018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

  三、申报时限

  请各单位于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地址: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77室;电话:88123117),逾期申报和未报送电子文档的申请将视为放弃。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下一年的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

  2.2018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

  3.主要贡献编写要求和模板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