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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20 16:24:00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根据《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工作指引和评分细则》,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依法接受监督、依法行政保障等方面总体情况良好,法治人社建设的良好局面得到继续巩固强化,有力促进营造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如下:

  一、坚持学法守法,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一)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法治讲座以及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工作人员法治培训,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专家开展宪法修正案解读及政府法治建设专题讲座。把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和必要程序,有效地夯实和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法律基础。

  (二)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管理,把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及时修改制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

  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解读工作规则》,规范性文件由法规部门统一审查,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截至2019年12月,我局先后制定了《深圳市世界技能大赛工作激励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提高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关于废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由工伤保险基金为一至四级工伤伤残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关于废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市外就医交通费和食宿费支付标准的通知〉》《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租补贴实施办法》《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关政策规定。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按程序报市司法局审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市政府公报上发布实施。

  (三)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谁制定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下位法符合上位法的原则,重点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对2002年至2018年期间200余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继续清理,分别提出保留、予以修改、提请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上升立法层级的意见,并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程序要求进行推进。同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完成与我局职能相关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积极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聘 请有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行政合同等法律事务处理方面,由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出具律师意见书,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合同,参与协商、谈判、调解,受委托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等。目前法律顾问制度运作良好,对促进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坚持民主决策,不断提升决策质量

  (一)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不断完善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科学性。不断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开展民意调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有利于人社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我局予以积极采纳。

  (二)不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关于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深法治办〔2019〕6号)要求,制定了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及制定《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3个事项确定为我局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其中,制定《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作为行政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在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并按要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相关工作。

  (三)坚持开门决策,提高决策透明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规规章草案或规范性文件等,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和征求意见会、在网站发布征求意见稿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扩大公众参与。

  三、坚持严格执法,不断完善执法程序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要求,梳理我局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涉及的公示信息,并在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进行公示。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要求,编制《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事项列为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事项,在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并按要求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要求,编制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在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按照清单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按要求进行审核。

  (二)落实两法衔接,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联合打击社保欺诈违法犯罪行为长效机制的通知》,明确了两局移送工作的指定联络部门,形成了与公安部门之间的案件协作查处工作机制,指导市、区、街道公安、社保经办机构按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联合打击社保欺诈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与公安部门之间的对口联络人机制,配备专用计算机,按要求参加“两法衔接”联席会议,按照市“两法衔接”工作部署开展工作。

  四、依法接受监督,不断完善复议诉讼制度

  (一)规范完善行政争议内部处理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规则》《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规则》《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行政复议审查过程中,对合法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维持,捍卫法律的权威;对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撤销,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制度,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对生效的复议决定和行政裁决,坚决在法定时限内执行。

  (二)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出庭制度和旁听庭审制度。对不服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复议决定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均安排工作人员出庭。同时,要求业务部门在配合进行应诉的同时,安排相关业务处室派出工作人员在开庭时旁听,通过旁听庭审过程,提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积极应对。将行政争议案件纳入日常办文系统,指定政策法规部门专人主办,案件涉及的相关业务部门指定熟悉业务和案件的工作人员协办,从专业角度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2019年开展了近10次领导干部出庭旁听案件活动,累计出庭人数达百余人。每次出庭均取得良好成效,有效提升了行政应诉能力、提高办案标准、促进依法行政。

  (三)高度重视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2019年,局领导多次出庭应诉,参加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通过行政机关首长领导出庭应诉,在化解行政争议的同时,也促使相关业务部门更加注重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自觉履行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书。对法院、检察院提出的建议,予以重视,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逐一予以回复,并积极执行。

  五、深入开展普法工作,不断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

  (一)制定年度工作方案,重计划抓落实。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19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宣传工作主要内容和措施,确保当年度的普法工作有序进行、普法工作任务得到落实、普法工作目标得到实现。

  (二)开展专场法治培训,特色显著。举办八期“劳动者法律大讲堂”,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专家,对劳动者、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专项培训。此外,还面向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重点服务群体,以“法律规定+实例佐证”的形式,举办专场培训,及时聚焦新政策新业务、与服务对象联系紧密的政策法规及繁杂疑难业务等,进行政策解读、流程解析、案例解剖,有的放矢、精准普及。

  (三)创新普法模式,拓宽普法渠道。充分发挥媒体和网络实时、快捷、高效的特点,将其作为普法的重要载体和手段。2019年我局依托“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围绕最低工资标准、劳务派遣、欠薪保障、特殊工时、劳动争议调解、休息休假、工伤预防等方面精心策划,利用漫画、案例解析等新颖有吸引力的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宣传工作的创新性和传播力。据统计,上述微信推文阅读量逾500万人次,有效提高了市民对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绩,为我市人社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