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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相关的应急常识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4-28 11:55:17

  为构建和谐深圳,及时排查社保引发的社会矛盾,依法合理地解决参保群众在社会保险方面遇到的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警惕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社会保险等问题破坏社会稳定,为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希望各社保分局、管理站以及各业务窗口要及时掌握动态,如发现不稳定苗头或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向挂点领导和区、街道领导报告,并告知公安机关,维稳综治办、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并及时按上级指示精神处理。

  在处置突发事件的各环节中要快速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动态信息。

  如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使事件在本辖区内得到妥善化解。

  准确把握政策导向,注意工作方法,以正面教育为主,防止矛盾激化。

  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分局、管理站、社保局各处室主要责任人在长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深圳,保持24小时开手机,保持联络畅通,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深圳应指派其他负责人值班。

  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避免人身财产损失。

  如发生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及时报告和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按行政过错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