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要求,我局需要聘请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提供与人力资源保障保障部门职能相关的最新法律信息供参考;
(二)为我市人社领域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分析,提供法律意见书;
(三)参与我市人社领域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四)参与处置信访案件和信访咨询、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处理建议;
(五)协助审查、修改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提供咨询、审核等法律服务;
(六)对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事诉讼、仲裁等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处理建议;
(七)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要求,参与听证会、专家论证会、评审会、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会等会议,对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八)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此外,如受我局委托或者指派办理以下事项,双方应当另行签署委托合同,我局需另行支付代理费、律师服务费,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参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协商收取:
(一)我局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事诉讼的代理业务;
(二)投资、谈判、招投标等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
供应商应能够指派3名以上业务能力强、具有长期为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经历的资深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对我局提出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请求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紧急法律事务,可随时与律师联系,要求处理。
二、相关资质
(一)投标人为深圳市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二)投标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需要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测算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预算金额146700元(含税费),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服务应涵盖本询价函第一条所述全部内容。报价函一经我局认可即作为签订聘任协议书的最终依据。
(二)响应材料
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以及为行政机关委托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资料、顾问律师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四、递交材料时间
公告时间为7月25日至29日。如有意参加此次询价的,请于2020年8月3日前将材料递交至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43房,时间9:00-12:00,14:00-18:00,联 系 人:秦小姐;联系电话:88123019。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