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金融社保卡信息化建设费用审计报告
二、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我市金融社保卡相关事项的意见》,中开展对“金融社保卡信息建设费用”收取的资金存放情况、账户流水明细及金融社保卡信息化建设费用支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工作。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运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服务内容:
编制金融社保卡信息化建设费用审计报告,内容包括:
1.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金融社保卡筹集信息化建设经费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意见》中提及的汇款账户。收集、整理12家合作银行自2014年至今上缴该账户的流水明细,以及该账户的005子账户“金融社保卡信息建设费用”划缴国库的流水明细。
2.金融社保卡信息建设费用支出情况。
五、商务需求
(一)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负责依法采购选定供应商,并对中标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
(二)人员要求
派出1名以上审计管理咨询服务人员驻点服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会计师或以上资格,具备较高的项目管理经验,其他人员应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项目要求
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投标响应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3.5万元,响应报价超过3.5万元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3、响应材料一式叁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单;(2)服务方案;(3)派出服务人员情况(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工作经验介绍);(4)《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要求按规定格式,格式见附件);(6)相关工作经验(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审计服务等服务情况的介绍)。选取供应商将主要从以四方面综合考虑,即审计报告编制工作经验、服务方案、人员资质和报价。
(四)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六、其他要求
我中心不负责派出审计人员所需食宿、交通等费用。
七、公告期限
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6月30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6月30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1061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12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