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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3-12 14:24: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强化公开保障,为市民提供各种形式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亲自主持新闻发布会,亲自做客“直通车”、“政企通”在线访谈活动,与广大网民面对面交流。局办公室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管理,明确各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实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制作、审核、发布、更新的有效衔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保障制度。制定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及一系列配套制度。建立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范围、程序和时限要求。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机制,包括对信息的合法性、安全性、准确性、时效性进行审查,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同时,建立了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局门户网站的综合性与直属单位网站的专业性互为补充,保证了发布信息的准确一致。

  (三)完善丰富公开载体。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20129月,我局对门户网站进行了优化改版,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突出互动特性,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主题服务、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栏目,内容涵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方面面。二是巩固报纸、广播、电视在深入补充和强化舆论方面的宣传优势,接受媒体对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采访,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三是精心搭建“微平台”。我局是首批入驻“深圳微博发布厅”的政府部门,官方认证微博先后在腾讯、新浪、人民网、新华网上线运行,除了发布最新的工作进展情况外,还适时回应热点焦点问题。四是畅通12333咨询服务专线,为来电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和有关业务办理等“一站式”咨询服务,目前日均来电咨询量近2万人次。五是201210月,面向社会免费举办了两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培训班

  (四)注重加强学习交流。主要通过以下3种方式:一是指定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加强与各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我市各政府部门间的交流学习;二是法规学习与实际运用相结合,特别是在答复依申请公开件的过程中,通过抓好审查环节加强局内相关业务部门间的相互交流;三是以案说法,上半年编发题为《信息公开起争议,程序实体须并重》的案件评析信息专刊,以陆某申请信息公开案为例,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可资借鉴的启示与建议,供全局各单位参阅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665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26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7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0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9条,人事类信息54条,社会公示类信息168条。

  全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9次,其中通过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平台发布1次;发布新闻稿件136篇,被媒体刊发转载2300余次;接受各类媒体记者采访150余次;编发《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51期。开通新浪网、腾讯网、新华网、人民网4个政务微博,发布政务微博1042条。

  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万多宗(件),涉及13万多人次,12333电话咨询中心接听群众来电近495万人次,群众来信来访或通过电话提出的意见、建议均得到妥善处理和及时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1件,均按规定要求予以答复。申请方式中,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115件,以信函形式申请5件,来访申请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社会保障、人才服务、劳动关系等方面。

  2012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无收费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1宗,经审查,法院维持了我局的行政行为。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仍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程度有待提高。

  201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各项机制,规范办理工作;三是加强问题研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