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24 10:01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深人社发〔2019〕64号)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业标准化、专业化、国际化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21号)、《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18号)、《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4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通过网站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规定,现就征集到的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