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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使用范围:1.获资助单位购置和维修科研、生产材料和设备等费用以及研发支出;2.获资助单位购买法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财务服务等费用;3.获资助单位房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4.获资助单位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展会费用。
不可用用于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