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20〕13号)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2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6号),支持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组织员工适岗培训。此项政策实施半年以来,有力帮助企业提升劳动者素质、稳定员工队伍,缓解了“就业难、技工荒”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也遇到了线上平台资源和价格信息不对称、部分线上平台运作不规范、线上培训过程监管难等问题。
为解决前期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印发了《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20〕13号,以下简称本办法),重点对业务流程和监管方式进行调整优化,采取“互联网+”手段提高服务和监管效能,进一步便利企业组织培训并申领补贴,同时确保补贴资金发放规范安全。
二、企业申领员工适岗培训补贴需要哪些条件?
企业开展适岗培训、申领适岗培训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
(三)与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在本市为员工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且连续缴交已满3个月以上;员工属劳务派遣或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的,应当在本市劳务派遣企业或者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且连续缴交已满3个月以上;
(四)参训员工已享受适岗培训补贴未满当年度上限,享受适岗培训补贴的年度按照培训项目结业登记时间予以核定。
注意事项:
1.员工需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下限含本数,上限不含本数)。
2.员工参加培训时符合申领条件但审核补贴发放时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领相应补贴。即,企业申报培训计划以及培训完成后申请补贴时,参训员工均需符合申领条件。
三、企业新招录员工能不能参加适岗培训?
根据本办法,企业新招录的员工不能马上参加适岗培训,需待企业为新员工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后,才能参加适岗培训。但是,企业可以按照《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20〕12号),组织新招录员工参加岗前培训,待新录用员工在本企业实现3个月稳定就业后,企业可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申请岗前培训补贴。例如:企业1月份招录了100名新员工,可以先组织新员工参加岗前培训,待3月份新员工缴交社保保险费满3个月后,企业可以申请200元/人的岗前培训补贴;然后,企业可以再组织这批员工参加适岗培训补贴,按照最高1500元/人的标准申请培训补贴。
目前,我市企业可申领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括5项,具体为:员工岗前培训补贴、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员工技能提升补贴、“以工代训”补贴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针对不同的员工群体,选择合适的培训项目和培训方式,广泛组织员工技能培训。《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20〕12号)网址如下:
http://hrss.sz.gov.cn/szsrlzyhshbzjwzgkml/szsrlzyhshbzjwzgkml/zcfgjzcjd/zcfg/rsrc/content/post_8003760.html
四、企业能否组织劳务派遣或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员工参加适岗培训?
可以。劳务派遣人员和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在实际用工企业享受适岗培训补贴。用工企业登录网上服务系统,录入派遣和人才租赁员工信息,待劳务派遣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网上服务系统确认后,用工企业可把派遣员工和人才租赁人员纳入培训计划,申请适岗培训补贴。用工企业应与劳务派遣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做好沟通衔接,确保员工信息申报无误,不得多报、虚报。
劳务派遣企业指的是获得我市人力资源部门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指的是在我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的企业。
五、企业分支机构员工参加企业总部统一组织的培训,还是参加分支机构独立组织的培训?
企业既可以安排分支机构员工参加企业总部(在我市注册登记)统一组织的培训,也可以由分支机构(在我市注册登记)独立组织培训。
分支机构员工参加企业总部统一组织培训的,由企业总部申请培训计划和培训补贴。企业先录入参训员工名单,由分支机构在网上服务系统确认后,由总部统一申报。
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并独立为员工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分支机构,经总部授权后,也可以申请适岗培训补贴。分支机构需在培训计划备案环节,需上传总部授权书,供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六、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标准如何计算?
适岗培训补贴为每人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下同)30元,每人每年(自然年,下同)不超过1500元。
注意事项:
1.享受适岗培训补贴年度按照企业在系统确认的培训项目结业登记时间核定。例如:企业于2020年12月30日在系统进行了培训结业登记,则该批次培训使用2020年的补贴额度;如于2021年1月进行培训结业登记,则该批次培训使用2021年的补贴额度。
2.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自有员工在本企业享受适岗培训补贴,劳务派遣人员和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在实际用工企业享受适岗培训补贴。
七、企业申报培训计划有哪些要求?
企业可在每月20日至月底前,登录网上服务系统申报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培训项目应按照职业(工种、岗位)名称填报,每个项目培训总学时不低于10个学时;
(二)培训项目应系企业生产经营及其服务保障相关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岗位),采取理论和实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意识、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律法规、健康卫生、安全环保等通用职业素质内容贯穿培训过程;
(三)培训课程应与培训项目相匹配,并划分为职业技能和通用职业素质两大类,其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课程学时不超过职业技能课程的1/2。
(四)员工属劳务派遣或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的,应由劳务派遣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网上服务系统确认后,再由用工企业列入参训人员名单。
(五)每人每日(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参加培训不超过8小时。
八、一个培训计划中能否包括多个培训项目(工种)?
一个培训计划可包含多个培训项目,每个培训项目包含参加培训的员工信息和课程信息,并视为一个班次,以此作为开展培训的一个基本组织单元。同一员工同一时段只能参加一个培训项目,待培训结业登记后方可按规定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
九、对培训项目(内容)的范围有何要求?
培训项目应当是企业生产经营及其服务保障相关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岗位。比如,汽车生产企业既可组织汽车装配制造相关职业、工种、岗位的培训,也可组织企业内部服务保障岗位所需职业技能的培训,比如烹饪、保洁、电工等岗位。参训员工范围可以包括培训项目对应技能岗位的在岗员工、新转岗员工和拟转岗员工。
培训项目名称可以按照网上服务系统内《适岗培训参考目录》填报,属于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或者新职业、新工种的,也可以根据实际岗位据实填报。
十、如何理解通用职业素质培训课程不超过职业技能课程1/2的要求?
适岗培训应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通用职业素质培训课程学时不超过职业技能课程的1/2。例如:职业技能课程设置为10学时,则通用职业素质课程最多可设置5学时。
十一、培训学时的设置和认定规则是什么?
每个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节课程(每个视频)独立计算学时,每满45分钟,累加计算1个学时,不足45分钟的不予计算(不取小数点之后的数值)。例如:一节独立课程如设置为60分钟,则只计算为1个学时;如设置为90分钟,则计算为2个学时。
同时,为保障学习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每节独立课程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学时(即45分钟以上),不超过4个学时。学员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采用“断点续学”方式分时段学习线上课程。但是,每节独立课程需完整学习完毕之后,才能认定该节课程的有效培训学时。例如:线上培训平台一节2个学时(90分钟)的独立课程,如学员只学了前面45分钟,不能认定为1个学时;需完整学习90分钟后,才能认定有效学时(2个学时)。
十二、开展线上培训的,培训平台应具备哪些条件?
线上培训平台应具备线上授课、人脸抓拍、断点续播、随机打卡等功能,并采取信息安全技术防止培训数据作弊、篡改。线上培训平台须通过数据接口方式与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对接,按照监管平台要求执行实名认证、人脸抓拍、随机打卡等监管指令,并将相关数据及时与监管平台交互。属于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的,应取得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并获得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资质。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官方网站分批次公布接入监管平台工作安排,符合技术要求的可申请接入监管平台。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技术专家评估测试,达到技术要求的线上培训平台自行开发数据接口后,接入监管平台。线上培训平台接入监管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三、有哪些线上培训平台推荐?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在官方网站分批次公布已接入监管平台的线上培训平台目录及其联系方式。属第三方培训平台的,可以供所有企业使用;属企业自建平台的,可以供本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或分支机构使用。企业可自行联系各个平台,对其课程资源、使用体验、服务价格等进行综合比较后,自主选择合适的线上培训平台。同时,企业在网上服务系统申报适岗培训计划时,系统内也会显示已接入监管平台的线上培训平台目录,供企业自主选择。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已于9月4日公布第一批已接入监管平台的25家线上培训平台名单。详见如下网址:
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8064129.html
十四、企业选择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的,能否使用自有的培训课程?
可以。企业可自主决定使用自有培训课程或者使用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提供的课程,具体安排由企业与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自行协商约定。
十五、培训计划通过备案后是否可以修改?
培训计划通过备案后,所申报的培训信息均不能修改。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参训人员,在确定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参训人员等要素之后,再申报拟于近期开展的培训计划,以免频繁变动带来不便。
企业可以放弃已经通过备案的培训计划,需在网上服务系统对培训计划所包含的单个或多个培训项目进行结业登记。企业完成结业登记操作后,可按规定重新安排相关员工参加新的培训计划。
十六、企业在开始培训前是否需要开班备案?
需要。培训计划通过备案之后,企业必须在每个培训项目首次开班3个工作日前登录网上服务系统(例如1月10日启动培训,需在1月7日前进行备案操作),填写每门课程的起止日期、培训地点、授课老师等信息并提交系统自动备案。其中,线下培训和线上直播培训课程的具体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教师等信息可在当次培训3个工作日前修改并重新提交备案,其余信息不得修改。
开班备案信息提交后,网上服务系统会将培训课程信息、参训人员信息同步至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平台,由监管平台根据培训开展情况核算有效学时。企业如未进行开班备案操作,将导致监管平台无法获取学员参训数据,将无法申请培训补贴。
十七、培训计划通过备案后,企业是否删减或增加参训人员?
企业如需删减参训人员,应在首次开班备案信息提交前,选择“删减开班备案人员”模块删减参训人员数量。开班备案信息一经提交后,则不能再进行人员删减。
为保证技能培训学习的完整性,培训计划经区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后,不能再增加参训人员。相关人员如需参训,企业可以另外申报一个新的培训计划。
十八、对企业员工适岗过程有哪些监管要求?
企业要切实履行培训主体责任,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培训,加强培训过程的组织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有效的手段激励员工积极参加培训。在培训过程中,企业要组织学员在监管平台进行电子考勤,并按要求执行其监管指令。
开展线下培训的,参训人员需使用监管平台APP,进行人脸识别签到签退、实时定位等操作;同时,企业要设置培训管理员,按照监管平台发送的指令,按规定执行上传培训现场图片、视频等操作。开展线上培训的,参训人员应按照线上培训平台的提示,执行人脸识别登录、培训过程随机打卡(人脸抓拍)等操作。
上述培训过程的数据比对校验,将由监管平台自动完成,并据此认定每名学员的有效培训学时。区人力资源部门也将采取飞行检查、第三方审计等方式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以监管平台认定的培训有效学时为主要依据,综合各方面检查情况,核定发放培训补贴的具体金额。
企业、培训平台所属单位或者个人弄虚作假,骗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由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追回相应款项;相关单位和个人记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本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3年内不受理相关企业、培训平台和个人的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九、企业应在多长时间内完成培训?
企业应在培训计划通过区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该批次的培训任务。网上服务系统将在培训期限届满之日自动进行培训项目结业登记。对于提前完成或需提前终止的培训项目,企业可主动进行结业登记。培训项目结业登记后,学员继续培训的,学时不计入有效学时。
二十、企业应在培训结束后多长时间内申请补贴?
企业应在培训项目结业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向商事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员工适岗培训补贴。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十一、企业申请培训补贴时如何核算补贴金额?
企业登录网上服务系统,对已完成或提前结束的培训项目进行结业登记。监管平台将根据培训学员电子考勤和区人力资源部门对培训过程的监管结果,自动生成每名学员的有效培训学时。企业按照实际参训人数和监管平台认定的有效学时申请补贴。
在核算培训补贴金额方面,还要遵循以下规则:
1.员工参训有效学时不足10学时的,该名员工不可申请培训补贴;员工参训10学时以上的,按有效学时申请培训补贴。
2.每名参训员工申请补贴总学时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课程学时不超过职业技能课程的1/2,超出部分不能核算补贴。
二十二、开展培训的企业是否需要建立台账?
需要。企业应规范组织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将培训计划、培训课表、培训人员名册及手机号码、授课教师名册及手机号码、学员培训记录材料(含线上培训数据)、培训视频和照片、培训总结等相关资料及时归档,至少保留3年,以备核查。
二十三、在哪个网站申报适岗培训补贴业务?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新开发了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申报模块(以下简称“新系统”),将于2020年9月25日正式上线。届时,企业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深圳市相应项目,申报适岗培训业务。在“单位事项”列表中选择所申报的适岗培训事项,点击“进度”按钮,查询办理进度。
二十四、企业已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6号)规定在旧系统申报的培训计划是否在按照原政策执行并在旧系统办完业务?
在本办法生效之前,企业已按照深人社发〔2020〕6号文申报的培训计划,分几种情形处理:
(一)2020年9月3日18:00前,企业已经开班备案的,继续在旧系统办理后续业务,执行原政策的各项规定。
(二)2020年9月3日18:00前,企业在旧系统申报培训计划,通过区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但还尚未开班备案的企业,培训计划如果包括线下培训或者线上培训所选择线上培训平台未接入我市培训监管平台的,继续在旧系统办理业务,执行原政策的各项规定。
(三)2020年9月3日18:00前,企业在旧系统申报培训计划,通过区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但还尚未开班备案的,培训计划仅包括线上培训且所选择的线上培训平台已接入我市培训监管平台的,培训数据迁移至新系统办理后续业务。具体安排详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业务新系统上线有关工作安排的温馨提示》(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8045764.html)。
二十五、业务咨询电话
企业向商事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报适岗培训计划。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已在官方网站(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rss.sz.gov.cn)发布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政策、政策问答、业务操作指南,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对业务流程等事项作出明确指引,供申请企业查阅。
办事人员亦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82918165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5435802、28438355、25438306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25229606、25228153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86387912
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 29995112、29991755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8436978、28436972、28372359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3336139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85209172、28318988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1389055、88210616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833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