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和《广东省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8〕6号)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工作,加强工伤预防专家管理,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工伤预防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起草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工伤预防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各有关单位及社会人士可在2020年4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6031室收(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工伤预防专家库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的“政民互动>征集调查”栏目(网址:http://hrss.sz.gov.cn/zmhd/mydc/)在线提交意见。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工伤预防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