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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清单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8-21 11:17:00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适用范围 

1 

材料清单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所有人 

2 

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原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所有人 

3 

本人户口本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所有人 

4 

本人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所有人 

5 

毕业证书 

与申报学历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以中专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申办的人员。 

6 

《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境外学历的 

7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请选择180天以上(含180天)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学历比对不通过的人员 

8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根据情况还须提供如下材料:(1)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2)持有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以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申办人才引进材料指引》;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市外发证的,还需由呈报单位经办人(单位申办情形显示)/申请人(个人申办情形显示)到业务受理窗口现场提交原件);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等档案材料无需扫描上传,由呈报单位经办人(单位申办情形显示)/申请人(个人申办显示)到业务受理窗口现场提交原件)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下面内容仅按调干、调工方式办理的情形系统带出) 

请联系呈报表上的档案保管单位确认人事档案已到档并审核之后,再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原件) 

  

9 

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申报技能职业资格的人员 

10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申报专项职业能力的人员 

11 

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申报全国统考职业(执业)资格的人员 

12 

近五年(2013年至2017年、2014年至2018年或2015年至2019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申报技能竞赛的人员 

13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申报此项条件的人员 

14 

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申报投资纳税的人员 

15 

国家专利证书及年检发票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包括证书首页及主要信息页)  

申报发明创造的人员 

16 

人事档案 

无需扫描上传系统,也无需到业务受理窗口现场提交。 

下面分情形系统带出 

(单位申办且呈报单位有档案保管权)由呈报单位自行商调档案并审核; 

(个人申办)申请人需联系呈报表上的档案保管机构商调档案; 

(单位申办但呈报单位无档案保管权)由单位经办人联系呈报表上的档案保管机构商调档案。 

申报调干或调工的人员 

17 

学籍档案 

无需扫描上传,由业务受理部门根据审核需要,通知申请人或呈报单位补正 

申报信息需通过档案核实的人员 

 

说明: 

1.申请人在将材料扫描上传系统之前,需在我市人才引进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上传至人才引进系统,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体检表。 

2. 此材料清单仅作简要引导,具体所需材料和相关要求请阅读《2019年度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指南》。 

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sz.gov.cn

4.材料扫描上传系统并正式提交的时间、以及材料原件在业务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的时间,均需在《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标注的受理截止日期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