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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08 11:12:13

各参保人:

  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要求,为统一规范失业保险待遇的按月发放模式,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起,深圳市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调整为当月待遇在次月15日前发放,后续按月待遇逐月顺延。例如:待遇所属期为2023年5月的失业保险金将在2023年6月15日前发放,2023年6月的失业保险金将在2023年7月15日前发放...以此类推。

  二、此次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调整后,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总月数不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详情可咨询深圳市各区社保分局、热线12333。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