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及依据

定义

本办法所称激励一是指对我市的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给予经费补贴,二是对我市在世界技能大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选手和专家予以奖励。

背景及依据

世界技能大赛由世界技能组织举办,每两年一届,是当今世界地位最高、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的职业技能竞赛。目前,共设置结构与建筑技术、制造与工程技术、信息与通信技术等6大类50多个比赛项目。世界技能组织总部设在荷兰阿姆斯特丹,目前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员。中国于2010年10月正式成为世界技能组织成员,并于2017年成功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举办)。2017年10月,在阿联酋阿布扎比举行的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上,中国代表团共派出52名选手参加47个项目的比赛,取得15金、7银、8铜和12个优胜奖的优异成绩,居奖牌榜和金牌榜首位。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世界技能大赛工作。《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鹏城英才计划”的意见> 的通知》(深发〔2018〕10号)中明确提出:“积极选送优秀技能人才参加世界大赛,对获奖参赛选手、入围国家和广东省集训队选手及其专家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建设”。

主要内容

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主要是指我市参与世界技能大赛的选拔、培养、参赛等相关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主要有:中国集训基地、深圳集训基地、获奖选手及相应专家。

激励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认定为激励对象:

1.由国家有关部门设立在我市的中国集训基地,并承担我国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集训选拔任务。

2. 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设立的深圳集训基地,并承担我市参加世界技能大赛选手的选拔集训工作。

3. 由我市选派的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及各级选拔赛并获得优秀成绩的选手。

4.在我市工作并指导我市选手获得世界技能大赛荣誉的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

激励内容及标准

1.中国集训基地训练补贴配套。中国集训基地获得国家下达的训练补贴经费后,我市按1:1的比例予以配套补贴。

2.深圳集训基地经费补助。深圳集训基地依据世界技能大赛竞赛项目组织及技术实施的复杂难易程度分为A类、B类、C类,补贴标准分别为16万元、12万元、8万元。

3. 奖励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

对在我市工作并负责指导我市选手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优胜奖的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含技术指导专家、教练和翻译)予以奖励,奖励标准分别为每人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

4.奖励选手。对我市选派的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优秀选手予以奖励,其具体奖励范围及奖励标准如下:

(1)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优胜奖的,分别奖励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

(2)入选国家代表团的, 奖励5万元;

(3)入选国家集训队、广东省集训队(或代表广东省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

以上奖励不重复享有。

激励流程
资金预算

1.财政预算。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每两年应按照上一届世界技能大赛及各级选拔赛组织情况及获奖情况,核算本市当年度所需费用的总金额,并依法列入财政预算。

2.资金管理。激励资金实行财政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原则上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对集训基地的补贴直接支付到其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对选手及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的奖励金将直接支付至其个人银行账号。

注意事项
激励对象应当注重诚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激励资金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已发追缴已发放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