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为100000元/人,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分两次审核发放,首次发放金额为补贴标准的30%(即叁万元整),续发金额为补贴标准的70%(即柒万元整)。关于纳税问题,建议咨询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