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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832485/2024-0053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5-21
名称: 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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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1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普法工作意义重大。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有效提升法治人社建设水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紧扣人社系统普法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人社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落实,全面加强人社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持续提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推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双区”建设贡献法治人社力量。

  二、重点普法宣传教育任务

  (一)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明确普法宣传重点内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作为人社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各级党组织结合党建学习工作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按照统一部署,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充分利用红色廉政教育基地、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及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党内法规学习。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和第四个民法典学习月活动,推进宪法、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校园、进网络。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对局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和新任职的副处级以上干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增强领导干部宪法意识。

  (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列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局领导班子每年至少集体学法3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月一学法”局党组会学法机制和重大决策前领导干部学规学法。建立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实行清单动态调整管理,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充分利用“三会一课”、集体学习、深度讨论、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机关、进基层、进校园、进网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风尚。

  (三)扎实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

  加大对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对新出台影响范围大、民生关联度高的重要政策进行重点宣传,视情况由相应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宣传普及。一是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实施就业领域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落实落细“稳就业20条”,关注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女性就业、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开展稳就业法规政策普及宣传。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服务推进“百千万工程”落实落地,更好促进就业和乡村全面振兴。二是围绕构建高质量社会保障制度,开展社会保障政策宣传聚焦提升社会保险的层次和水平,做好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实施和政策宣传,推动提高缴存率和缴存额,使好政策惠及更多参保人。宣讲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失业保险办法,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参保职工提升技能等社会保障政策。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精准有效地宣传《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在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方便群众办事方面的要求。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社保基金反欺诈法律法规宣传,公布侵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典型案例,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三是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开展人事人才政策宣传。加大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评价改革及其成果宣传力度。宣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配套政策规定、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实施效果。增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诚信经营的意识。面向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开展政策培训,解读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重点领域薪酬制度改革政策。面向基层人社部门、生态链企业和技工院校开展政策培训,深入企业进行宣讲和服务辅导。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港常态化展示宣传大湾区人才服务政策,为人才提供政策匹配及跟踪服务。深入贯彻落实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法律法规。四是围绕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主题宣传。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宣传劳动关系政策法规,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促进和谐文化建设。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和相关指引指南落实落地,逐步扩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书面协议范围。按照国家部署,做好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等试点,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依托局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渠道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普法活动。举办系列“线上+线下”公益宣讲活动,送法进园区、进企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实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发布依法严厉惩戒欠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推广使用信访工作法治化指南、“路线图”和“导引图”,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信访事项处理全过程。五是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宣传。扎实开展人社领域行风建设,在推进人社业务一网通办、跨域通办、“一件事”等事项时,宣传人社领域政务服务优化改革成果。及时公开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宣传解读,提升人社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六是深入推进“法律进技校”。在技工院校持续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突出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普法讲座、主题班会、法治动漫微视频及法治文艺节目征集展播。按照上一级普法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做好技校师生参加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等工作。

  (四)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教育渠道
    一是筑牢传统方式普法基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利用服务窗口、广场宣传、重点节点宣传等传统普法宣传方式,编制服务指南、印制宣传单册、宣传物料。通过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共建社区等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推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二是构建全媒体人社普法矩阵。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新闻发布活动、图文、短视频、动漫、访谈、直播等多元化形式开展人社领域重要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局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专栏、“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的普法吸引力,构建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人社法治传播体系。推进新媒体新技术普法运用,加强“深圳人社”新媒体矩阵建设,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精准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完善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制度,将普法培训与业务培训、公务员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增强培训效果。全局全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相关主题讲座、培训班。结合案件应诉情况,动员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庭审,发生行政争议案件集中的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庭审活动或者参加一次旁听活动。开展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度学法考试。突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抓好《档案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完善工作人员集中法律培训制度,通过邀请资深行政审判法官、法学专家、法律实务人士座谈、授课等方式,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学习交流,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构建人社政策法规查询矩阵。建立面向工作人员和市民的人社政策法规“两专栏、一题库”,即完善官方网站政策法规查询专栏,设立官方网站政策法规问答库专栏、政策法规解读专栏。加强工作人员审计风险防控、财会知识、办文办会能力培训,加强保密教育,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

  (六)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根据上一级普法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报告制度。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人社领域问题,培育人社领域公民法治素养提升项目。组织推荐人社领域创新创先普法工作项目,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按照市普法办部署,配合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完善制度。各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坚持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将普法工作列入本年度目标责任管理计划,实行专人负责和量化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将普法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已经列入财政预算的普法经费必须实现专款专用。

  (二)注重宣传实效。全体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制定部门普法计划,严格按照制定计划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法治意识。立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

  (三)及时宣传总结。及时总结,做好宣传。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对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按季度向法规处报送普法宣传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法规处将结合“党建+业务”综合考评对宣传普法情况开展检查。各处(室)、直属单位对普法过程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先进做法、创新亮点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载体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重点普法宣传教育任务责任清单


附件:

1.附件:重点普法宣传教育任务责任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