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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832485/2025-0180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12-30
名称: 关于杭州鸿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简贵华《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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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鸿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简贵华《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0  浏览次数:-

杭州鸿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11月07日作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建工认决字〔2025〕090100090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你单位职工简贵华(身份证号码:522132197301******)于2025年08月24日在光明能源生态园建筑幕墙及围护工程因日常工作受伤,根据2025年08月24日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或病历本)诊断为右跟骨骨折,受伤部位是右足。

  该员工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项,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对本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