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0-04-23
劳动法律法规对婚假有何规定?
2010-04-23

劳动法律法规对婚假有何规定?

发布日期:2010-04-23  浏览次数:-

  答:《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