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现将2011年度欠薪保障基金的收取、垫付、追偿及结余情况通告如下:
一、收入情况
2011年欠薪保障基金收入为5434万元。
二、垫付欠薪情况
2011年全市共使用欠薪保障基金向60家用人单位的6196名员工垫付欠薪3107万元。
三、垫付欠薪追偿情况
2011年度共追回当年及已往年度垫付欠薪994万元。
四、结余情况
2011年度欠薪保障基金当年结余为3321万元。
深圳市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 索引号: | 021100-05-2012-00124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2-01-09 | |
| 名称: | 2011年度欠薪保障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2-01-09 | |
| 主题词: |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现将2011年度欠薪保障基金的收取、垫付、追偿及结余情况通告如下:
一、收入情况
2011年欠薪保障基金收入为5434万元。
二、垫付欠薪情况
2011年全市共使用欠薪保障基金向60家用人单位的6196名员工垫付欠薪3107万元。
三、垫付欠薪追偿情况
2011年度共追回当年及已往年度垫付欠薪994万元。
四、结余情况
2011年度欠薪保障基金当年结余为3321万元。
深圳市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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