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女职工劳动保护类)陪产假天数有何规定?
发布日期:2018-03-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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