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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0-03-10
名称: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服务类项目询价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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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服务类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10  浏览次数:-

  一、采购名称: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二、采购项目概况

  由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简称:高训中心)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中心运作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并审查各类合同文本,参与事务谈判等。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单位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必须是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单位在深圳市有固定营业场所的,自有场所要求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租赁场所的要求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产权证明文件及租赁合同)扫描件;

  (三)投标人单位近两年有向市属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经验(提供服务合同扫描件);

  (四)投标人单位须承诺在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为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法律顾问的职责是协助高训中心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投标人需委派注册执业律师担任高训中心的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法律建议;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三)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一般性法律文书(需签字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四)应高训中心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一般性法律分析,论证;

  (五)受高训中心委托,签署、提供、确认或接受法律文件;

  (六)应高训中心要求,为高训中心劳动人事、经营、管理方面之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一般性法律意见;

  (七)律师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为高训中心业务活动和内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2.审查各类合同和协议书;审查高训中心提供的其他法律文书。

  3.参与各类事务(尤其是大型经济项目)的谈判。

  4.代理高训中心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对各类合同和协议书办理律师见证,出具见证书。

  6.起草、修改合同、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7.出具律师信,声明书。

  8.就高训中心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高训中心合法权益。

  9.对高训中心委托所办的法律事务,承担保密义务。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壹年(2020年3月19日—2021年3月18日),履约评价优秀可按有关规定续签1-2年本项目受托服务合同,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服务地点:深圳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7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投标人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六、投标资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投标报价书(原件);

  (三)相关业绩介绍和资料(复印件);

  (四)项目团队介绍;

  (五)营业场所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承诺书原件。

  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页数超过一页的,第一页加盖公章,其余资料加盖骑缝章),原件备查。

  八、提交投标资料方式

  投标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

  因疫情防控需要,避免人员聚集,请投标人通过快递邮寄方式送达投标资料,不接受现场提交方式送达。

  七、公告期限: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6日

  八、递交文件时间及地点:自公告次日起至公告结束,投标资料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716

  九、联系人及方式:陆宝康 0755-82997883